公告信息: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纳米农药采购及植保无人机航化作业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行政区域
黑龙江省
公告时间
2019年11月17日 16: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1月18日 08:30 至 2019年11月22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预算金额
¥6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05
采购单位
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阿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姜女士0451-53799884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05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纳米农药采购及植保无人机航化作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纳米农药采购及植保无人机航化作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YZB(W)-公-201909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
联系方式:姜女士0451-537998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0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对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纳米农药采购及植保无人机航化作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纳米农药采购及植保无人机航化作业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DYZB(W)-公-2019096;
2.3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650,000.00元;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为阿什河流域开展纳米农药绿色防治水稻稻瘟病示范项目购置药品并提供植保无人机航化作业等
纳米农药PH6.5-7.5,微粒<100nm;植保无人机飞行速度应控制在4~6m/s等
2020年6月10日之前完成供货及服务,实际时间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包含“病虫害防治”字样);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农业部门或相关部门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4.2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1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451-53799884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05
邮政编码:150090
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包含“病虫害防治”字样);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农业部门或相关部门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18日 08:30 至 2019年11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