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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4大行动”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2/07/05来源:ylzug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6月28日,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召开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和清理涉企积案“惠企”行动,4大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2022年以来,该院已开展涉民营企业积案集中攻坚行动、集中开展“服务企业春风行动”6次,共计出动干警309人次,出动警车68辆,共上门查找被执行人291户,拘传67人,拘留被执行人16人,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03.15万元。截至目前,共受理涉企业执行案件1282件,执行完毕案件957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3.1亿元。

该院府院同步,会同区信用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逐一排查摸底,引导虽有失信行为但有主观修复意愿尤其是有存续发展前景的企业,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修复失信记录。持续加大企业“执转破”工作力度,做到应转必转、当破必破,助力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退出市场。巧用保全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对涉企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尽量采用活封措施,即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一般情况下不采取死封措施,以利于企业继续生产经营。专项攻坚,确保涉企案件高效化解,今年以来,执行到位金额逾百万元。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坚持快立快执快结,及时发放案款,纾解企业资金压力,截至目前执行到位金额3.1亿元。

1.善意文明执行“护企”——佘某某申请执行某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申请人佘某某申请执行某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案金额1000万元,佘某某申请诉前保全,查封了地产公司名下土地,宗地面积106709平米,被查封的宗地价值人民币10.09亿元,导致地产公司无法办理土地抵押转贷手续。执行局得知情况后,及时和审理庭联系,根据扬州法院出台的《关于积极发挥执行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意见》,对于企业金融借款转贷中涉及抵押物被查封,如转贷金额不高于原贷款金额的,可由人民法院协调临时解封,待办妥抵押手续完成转贷后重新查封。当天就派人和江苏银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协调办理,先解再封。及时解决了问题,又保护了案件当事人权益。

典型意义:今年以来,邗江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根据《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流程指引》,坚持能活扣的不死封,对涉企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尽量采用活扣措施,即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一般情况下不采取死封措施,以利于企业继续生产经营,切实减轻新形势下给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2.小微企业纾困能动“暖企”——李某与苏州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李某与苏州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苏1003民初59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苏州某公司应给付李某房屋租金、物业费及违约金合计86237元;案件受理费1313元,由李某负担113元,苏州某公司负担其中的1200元。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苏州某公司未按照判决书内容给付,法院依据李某申请立案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于2022年1月17日依法向被执行人苏州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及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仅有少量银行存款,后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因疫情原因,被执行人未能到本院接受执行谈话并申报财产;苏州某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表示因疫情原因,公司经营受到很大的冲击,同时还需要给公司员工缴纳社保,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希望法院考虑公司的实际困难,暂解除公司账户的冻结,并暂缓本案欠款的履行期限至2022年3月底。鉴于被执行人企业的实际困难,本院在划拨已冻结存款3万余元后,于2022年2月15日解除其银行账户的冻结。2022年3月底,被执行人公司主动履行了3万元还款义务。鉴于剩余欠款未能履行完毕,本院重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控制;在查明被执行人公司银行账户有足额存款后,与被执行人企业取得联系,将尾款执行完毕,并第一时间解除对被执行公司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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